就业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发展 > 就业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作者: 阅读:

各院系: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中南人〔2021〕32号)的文件精神与要求,为确保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项目的申请及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2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专插本学生如已在专科阶段领取,不得重复申领)

二、申请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四、需准备材料

递交材料时携带原件供院系核查。

(一)申请必备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在就业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空白处签名);

3.本人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上空白处由本人抄写卡号,开户行,需具体写到支行,本人签名;建议使用缴交学费的银行卡);

(二)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五项其中一项便可,复印件均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如无特殊注明,有效期应为申请期一年内,过期须由发证机关开具证明或提供有效的银行流水证明。证明上无学生本人姓名的,须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印在同一页上,以证明学生本人与持证人的关系);

2.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4.脱贫人口家庭: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如属于省内脱贫人口对象请登录https://210.76.80.72/gd_zwgk/#/

点击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公众查询认证服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立即查询”核验结果。核验结果自行整个页面截图、打印,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作为审核台账依据。省外生源按当地规定提供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由学校汇总交上级核验。

5.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我校就读期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任一年份复印件。(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一份本学制内合同复印件,编号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合同编号一致,合同摘要不符合)。

五、申领流程安排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1日-9月24日自愿提出申请,并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申请方式:登录广州南方学院就业官网(http://cddc.nfu.edu.cn/)以学生身份输入账号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事务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填写申请内容,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同时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院系初审

各院系于9月30日前按通知要求收集学生申请材料,查验原件,核实有关复印材料后须由核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在每份材料上加盖院系公章。

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1)经院系领导签字确认加盖院系公章,连同“学生申请材料”送至行政楼A1-103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电子花名册发送至:liujn@nfu.edu.cn。

(三)学校复核公示

10月8日前,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信息上报与补贴发放

10月15日前,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至部省属高校促进毕业生就业补贴网上申报系统。

10月31日前,已审核通过学生将由学校财务部安排款项支付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内。

六、其他说明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精神并安排专人落实,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附件: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院系汇总版)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刘佳宁,联系电话:020-61787340)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广州南方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

电话:020-61790393

邮编:510970

版权所有 广州南方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