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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我校2024年秋季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4 作者: 阅读:

各二级团委:

根据《关于明确2024年全省发展团员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秋季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发展团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 发展程序

各二级团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要坚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保证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详见附件3)

(一)发展团员工作的“十步骤”

1.提交《入团申请书》;

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3.党团知识培训;

4.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

5.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6.确定团的发展对象;

7.二级团委预审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

8.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9.报送校团委审批;

10.入团仪式。

(二)发展团员工作的“三公示”

1.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

2.公示团的发展对象人选;

3.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

(三)发展团员工作的“六必须”

1.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的党团知识培训必须不少于8个学时;

2.团组织必须指定1-2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并形成考察材料;

4.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记录;

5.支部团员大会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半数以上且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

6.上级团组织审批时必须对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


三 名额分配

根据团中央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安排,按照《关于明确2024年全省发展团员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秋季发展团员100名,根据各二级团委推报,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按照比例进行名额分配,详见《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秋季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


四 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一)二级学院推选及公示(2024年10月8日-10月13日)。请各二级团委根据分配名额做好此次团员发展对象的推选,并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公示。

(二)校团委审核阶段(2024年10月14日-10月16日)。团员发展对象名单公示无误后,在10月13日17:00前填写好《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秋季团员发展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版加盖二级团委公章pdf格式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nfu.edu.cn进行审核。校团委对发展对象名单审核无误后,各基层团支部需要在10月20日前召开支部大会。

(三)校团委公示(2024年10月21-31日)。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校团委进行2024年秋季拟接收团员名单公示。

(四)新团员入团仪式召开(2024年11月)。校团委组织开展新团员入团仪式。

特此通知。


共青团广州南方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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