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9年修订)》《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评议,护理与健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核,现就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公示。若对结果有异议,请电话联系或书面向护理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7日-2024年9月19日
受理单位:护理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9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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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与健康学院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