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厅〔2018〕16号)》《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和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现就2026-2027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号、院系、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该公示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附件: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最终认定结果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11教104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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